顾客上牌所需资料清单:
(1)购买的机动车,国内购买的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第四联(原件),机动车销售发票不得涂改、发票上 的车主名称、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应与相关证件一致;
(2)国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须有车辆型号、车架编号和发动机编号;
(3)《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不得涂改);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A 、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实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B 、我国境内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持本市蓝印户口的居民须提交蓝印户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居民的机动车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C 、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
D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即《香港、澳门居民暂住证》、《台湾居民来往的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官员证》及领馆证明)。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副联;
(6)更新凭证复印件、报复凭证第三联原件及第二联复印件;
(7)外省市来沪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 9 座(含)以下小型客车;
(8)更新车辆应电脑查询确认原车辆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