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管辖区域等改变,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三)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联系地址同时变更管辖区域手续。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十八)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五)在车管所办理管辖区域变更,如管辖区域不属于住所地址,也不属于联系地址的,所属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应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上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管理科1号楼28-32号窗口或者莘庄驾驶员考试科8号楼受理窗口或者转进方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8第102号)
五、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办结。
六、受理时间、地点:
1、车辆管理所
浦东机动车管理科:浦东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莘庄驾驶员考试科:闵行沁春路179号3号门8号楼。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区(县)交警支(大)队车辆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黄浦区 陆家浜路88号 63280123*34966
卢湾区 打浦路588号 63039218
徐汇区 龙吴路2138号 54820689
长宁区 威宁路247号 62904840
静安区 南京西路1550号 62898307
普陀区 府村路125号 22049805
闸北区 天目中路578号 63537984
虹口区 水电路1888号 23032630
杨浦区 政肃路198号 65642959
宝山区 宝杨路2031号 56608111*30630
闵行区 莘建东路201号 34120771
嘉定区 嘉戬公路118号 69989123
金山区 隆平路719号 57946888
松江区 松东路337号 57745723
青浦区 沪青平公路5540号 59858241
南汇区 川南奉公路6116号 58021107
奉贤区 团南公路5950号 57183919*8048
浦东新区 杨高中路1500号 22046593
崇明县 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69620708
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公安热线:962110 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