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昨日在网站公布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五类残疾人可驾驶机动车
在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17条,进一步放宽了申请驾驶的身体条件,在配备了辅助设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等三类人员申领驾驶证,这一系列变化是新规定中调整较多的内容。
据记者了解,加上之前允许左下肢缺失的残疾人可申领驾驶证,新规实施后将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机动车。
据悉,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酒后驾驶一次将扣12分
除了残疾人可以考驾照之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规定了饮酒后驾车要被一次记12分了,高速路上占用应急车道也被正式列为一次记6分的违法行为……
据民警介绍,新版规定还增加了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提供法律救济保障。民警说,不少驾驶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造成驾驶证被注销。其中又以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人居多,这些驾驶人大多以驾驶为职业,驾驶资格涉及到生计问题,而且大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不能初次申领,被注销后需要从小型汽车驾驶证逐级申领,对群众造成了较大影响。
按照公安部的解释,这类行为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从今天开始,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此外,新规定还将大型客车(A1(图库 论坛))、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图库 论坛))、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暂住地可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绍,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涉及一些便民之举,其中包括: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取消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延长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十项新规
□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申领驾驶证;
□允许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申请驾驶证;
□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带助听设备后听力符合规定的人员申请驾驶证;
□取消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间隔时间限制:
□允许在暂住地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
□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期限;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扩大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范围;
□减少交通违法记分项目、扩大警告教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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