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消息,来自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的消息透露,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管理,2014年试行一次性公布机动车额度年度投放总量和“警示价”措施。同时,实施个人、单位机动车额度分场投标拍卖。
据悉,投放的这10万张左右牌照含个人和单位,其中,单位机动车额度投放量占年度投放总量10%以内。每月额度投放量保持基本均等,其中,春节、五一、十一假期前的投放量9000辆/月(含个人和单位),其余月份的投放量8000辆/月(含个人和单位),以引导竞买人按需自由选择拍卖时间。
年度统一“警示价”
为遏制投标拍卖价格过快过高非理性上涨,坚决打击投机炒作,2014年试行年度统一“警示价”措施,即全年每月设置同一“警示价”,“警示价”值选择2013年最低“警示价”72600元。竞买人首次出价阶段出价高于“警示价”,系统将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方法操作。
个人、单位分场拍卖
将现行的私人、私企机动车额度拍卖同场举行改为个人、单位分场举行,实行有底价竞拍,起拍价为个人投标拍卖成交均价。
将调整完善相关措施
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机动车额度仅用于上海市新增车辆上牌”措施,调整为“二手车办理带额度(即带牌)过户转让手续后半年内,不得办理退牌、转籍(迁出上海市)等二手车业务(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特殊原因除外),即二手车带牌过户后半年内不得车牌分离,二手车带牌过户不再限制”。原“新增机动车额度首次启用后三年内不得带牌过户转让”、“二手车存量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机动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等措施继续执行。
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表示,希望通过一次性公布年度投放总量、统一年度“警示价”和个人、单位分场拍卖等措施,有效引导公众对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的预期,引导竞买人理性出价。同时,按照“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向人大和社会公开年度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下一步,将在对2014年推出的试行措施作全面评估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