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程序的通告
按照“控量、稳价、遏制炒作”的目标和原则,为进一步抑制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坚决打击相关投机炒作行为,引导额度拍卖价格理性回归,同时增强额度拍卖操作的便捷性,现将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程序若干措施通告如下:
一、措施内容
(一)优化额度拍卖程序
一是拍卖时间缩短至1小时(10时30分至11时30分),前半个小时为首次出价阶段,后半小时为价格修改阶段。
二是优化价格修改界面,价格幅度在输入框数字输入基础上,增加增幅按钮点击选项,并继续保留校验码验证环节。
三是系统界面增加“警示价”提示框。
(二)建立“警示价”启动机制
一是启动条件。“警示价”即为首次出价阶段的上限,高于该价格时,系统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方法进行。原则上,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价格相同。
二是设定方法。“警示价”价格设定标准为剔除价格波动异常月份(涨幅超3%月份)后,取最近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
二、实施安排
(一)8月起,实施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
(二)为进一步消化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方便竞买人熟悉掌握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8月、9月继续按现行追溯方法设置“警示价”。10月起,实施有条件启动“警示价”措施。
(三)2013年8月份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时间定于8月17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额度投放量9000张。
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