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牌政策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管辖区域变更备案手续
时间:2010-02-03 22:42:42 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0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管辖区域等改变,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三)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联系地址同时变更管辖区域手续。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十八)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五)在车管所办理管辖区域变更,如管辖区域不属于住所地址,也不属于联系地址的,所属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应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上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管理科1号楼28-32号窗口或者莘庄驾驶员考试科8号楼受理窗口或者转进方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8102号)

五、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办结。

六、受理时间、地点:

1、车辆管理所

浦东机动车管理科:浦东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莘庄驾驶员考试科:闵行沁春路179号3号门8号楼。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区(县)交警支(大)队车辆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黄浦区  陆家88      63280123*34966

卢湾区  打浦路588       63039218

徐汇区  龙吴路2138      54820689

长宁区  威宁路247       62904840

静安区  南京西路1550    62898307

普陀区  府村路125       22049805

闸北区  天目中路578     63537984

虹口区  水电路1888      23032630

杨浦区  198       65642959

宝山区  宝杨路2031         56608111*30630

闵行区  建东路201        34120771

嘉定区  公路118        69989123

金山区 隆平路719           57946888

松江区 松东路337           57745723

青浦区 沪青平公路5540      59858241

南汇区  川南奉公路6116     58021107

奉贤区  团南公路5950       57183919*8048

浦东新区  杨高中路1500     22046593

崇明县  城桥镇育桥路297  69620708

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公安热线:962110   周一至周五  900-1700